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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的罰單到底該不該去繳錢,收到這樣的罰單到底該不該去繳錢?【VOTE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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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這樣的罰單到底該不該去繳錢   交警方面回應將處罰抄單員

   在“笑看人生-35”所貼出的這樣的罰單到底該不該去繳錢告知單掃描圖中,可以看到《違法停車告知單》上的違法停車時間和落款日期均是“8月30日”。他在帖中說,自己20日被抄牌,甘願認罰,但交警卻將時間寫成30日,這是在預測他10天後一定會違章,並質問交警是在執法還是預測。
    此這樣的罰單到底該不該去繳錢文章引發不少奧一網友的點擊,各種拍磚聲也漸起。不少網友認為,告知單上所出現的低級錯誤,只是個別交警粗心導致的筆誤。“笑看人生-35”最該做的,是去交警局重新開一張違章罰款單,同時,將這張罰款單交給市公安局的督察隊,讓督察來檢查這些交警的工作。

    有些網友則幹脆認為這是“笑看人生-35”在“炫耀”:他違章在先,交警筆誤在後,如果他自覺遵守交通規則,交警又怎麽會罰他呢?認為“笑看人生-35”無視這種邏輯關系是在避重就輕、小題大作。此外,也有一些網友調侃稱:這是在“醉酒狀態下開的單”,是“醉酒導致的bi誤!”

    前日下午,“笑看人生-35”對記者說,當天下午,他開公車去福田上沙的沙頭派出所辦事,當時看到派出所門口停著前來辦事的車和警車,他就跟著停在後面。10多分鐘後再出來,就看到車前擋風玻璃上夾了一張《違法停車告知單》,第一眼看到日期,他就覺得好笑。隨後打電話到口岸交警大隊,其工作人員表示要他拿單到大隊那裏更改,但當時沒有時間,這幾天他會去更正和交罰款。
    “說實在話,收到罰單不是一件光彩的事,畢竟是我違規在先。”“笑看人生-35”說,因當天比較背,先是收到罰單,然後是吃飯時手被湯燙著。晚上越想越氣,於是就將這個這樣的罰單到底該不該去繳錢罰單貼到了網上,有網友拍磚是意料之中的事。不過他也承認,帖子裏某些措辭有點過激,不過當時沒有多想。他說自己只是覺得他們工作態度不夠嚴謹,怎麽能將告知單上的兩個日期全抄錯呢?

    昨日下午,記者聯系上了福田區口岸交警大隊王大隊長,王大隊長稱,自己在外面辦事,目前還沒有看到該帖,但已經有工作人員給他反映了這樣的罰單到底該不該去繳錢此事。他說,那個抄單員是一個老警員,年紀比較大,可能眼花將日期抄錯,他們會對這個民警進行扣分處罰。同時,他表示,以前沒有碰到這樣的事情,單位每個星期都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,以後會更加嚴格地要求他們。此外,希望該網友與大隊取得聯系,他們會對此事做出妥善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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